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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夫妻团聚、同居伴侣团聚、事实婚姻伴侣团聚,同性伴侣团聚

加拿大的家庭担保是一个重要移民项目,除了父母、祖父母担保,更为重要的是夫妻担保和子女担保。广义夫妻关系分三种类型。不论哪种类型的夫妻担保,都可以带上未成年子女(22岁以下),不论该子女是夫妻/伴侣共同生育或领养的,还是仅是一方的亲生或领养的,都可以顺带移民。当然,也可以在单独申请担保子女。

一是配偶担保。不论配偶是异性还是同性,只要是有了合法的结婚证明,且婚姻关系真实,就可以通过配偶担保来申请另一方的永居身份。配偶担保分境外申请和境内申请。其中,境内申请可以给被担保方申请工签,使其在等待PR过程中合法工作。

二是同居伴侣担保。同居伴侣(common-law partners)可以是异性,也可以是同性,在同一居所内连续同居至少一年(365天),双方除了没领证,其他的都和配偶婚姻关系一样,那么,可以担保另一方申请加拿大永居身份。与配偶担保类似,同居伴侣担保也分加拿大境内申请和境外申请,境内申请可以在等待过程中申请工签。

三是事实婚姻关系担保(conjugal part Sponsorship)。 这个申请的门槛比较高,通常是因为某种不可抗拒因素影响,俩人相爱,身体、精神、物质方面都和夫妻一样相互依存,但是没法连续同居超过一年,也没办法领结婚证。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同性婚姻不被法律认可的国度的同性伴侣。

分享一个我们处理过的同性伴侣担保的案子。出于保护客户隐私,对关键信息模糊化处理。

案例:一对女女同性伴侣(Ms.A 和Ms.E),拍拖多年,亚洲某国人,该国家不承认同性婚姻,Ms.A来到加拿大工作获得了永居身份。多年来,都是Ms.A回国看望Ms. E,俩人在母国低调拍拖,尽力减少被歧视。Ms.E在Ms.A获得永居后,想申请加拿大旅游签来看望Ms.A,但是,旅游签申请被拒。(这里岔开说一句,如果Ms.E的旅游签批了,她们可以在加拿大结婚,完成境内夫妻担保)。Ms.A已经在加拿大开始工作,虽然可以回到母国,但无法连续和Ms.E同居一年不回加拿大,且母国文化对于同性婚姻比较抵制,她俩想正大光明同居压力很大。于是,我们帮她们申请事实婚姻关系担保。通过充足证据和充分理论,经过不到一年的审理,小E成功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。

这里需要提醒,加拿大近十年对于“假结婚”严查,甚至有时会误伤无辜,泛夫妻关系的担保,务必要谨慎处理,一定摒弃通过假结婚完成移民的不良想法,同时一定不要陷入因为是真实婚姻而草率处理最终被拒的囧境。虽然被拒可以上诉(注:境内申请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担保不得上诉),但时间。金钱和心里折磨都是非常消耗人的。